爆炸性混合物发生爆炸的条件:
爆炸是指物质从一种状态,经过物理变化或化学变化,突然变成另一种状态并放出巨大能量,而产生的光和热或机械功。在此仅指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即所有的可燃性气体、蒸气及粉尘与空气所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 。这类爆炸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才可能发生:
第一,必须存在爆炸性物质或可燃性物质;
第二,要有助燃性物质,主要是空气的氧气;
第三,就是还要存在引燃源(如火花、电弧和危险温度等),它提供点燃混合物所必需的能量。
只有这三个条件同时存在,才有发生爆炸的可能性,其中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就不会产生燃烧和爆炸。
因此,采取适当 的措施,使三个条件不同时具备即可达到防止爆炸的目的。
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的划分是根据设备使用的类别、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温度组别、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型式来划分的。
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型式
防爆电气设备是按国家标准设计制造的不会引起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爆炸的电气设备 。现行的防爆电气设备的国家标准是GB3836,它与IEC79标准基本对应。 根据所采取的防爆措施,GB3836把防爆电气设备分为隔爆型、增安型、本质安全型、正压型、充油型、充砂型、无火花型、浇封型、气密型和特殊型。
防爆电气设备分为两类:
I类为煤矿井下用电气设备;
II为除矿井以外的场所使用的电气设备,依照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或最小点燃电流(MICR)来区分,II类电器设备又分为:IIA、IIB、IIC 三个类别。
区 | 设备种类 | 爆炸环境存在可能性 | |
气体 | 粉尘 | ||
0 | 20 | 1 | 持续货长时间>1000小时/年 |
1 | 21 | 2 | 间隙10~1000小时/年 |
2 | 22 | 3 | 偶尔或短时间<10小时/年 |
以上四个类别主要是根据不同工况下可能引爆的最小火花能量,我国和欧洲及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将爆炸性气体分此四个危险等级,具体区别如下表:
组别对比
组别对比
其次,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按引燃温度的差异,组别又分为T1、T2、T3、T4、T5、T6六种,引燃温度用t(℃)表示,
各组别的引燃温度为:
T1为:450℃
T2为:300℃
T3为:200℃
T4为:135℃
T5为:100℃
T6为:85℃